2017年第二期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公示 |
文章来源:连城县农业局 发布时间:2017-12-14 【字体:大 中 小】 |
根据《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连政综〔2016〕134号)、《连城县2017年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连政办〔2017〕59号)《生猪养殖场关闭升级重点县升级财力补助资金》(闽财农指〔2015〕51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9月29日,县农业局、环保局、财政局组织成立项目验收组,对改造竣工、水质检测达标的猪场进行现场验收。现将塘前乡上琴村张立铨等9家养殖场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和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公示(见附表)。公示期2017年12月11-15日,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局纪检组或县畜牧站反映,欢迎监督。 监督电话:8911015,3120592 连城县农业局 2017年12月11日
|
|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