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06100-1500-2022-00004 | 主题分类 | 15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连城县人民政府 | 文 号 | 连政综〔2022〕4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2-01-13 | ||
标 题: | |||
内容概述: | |||
有 效 性: | 有效 |
莒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连城县莒溪镇璧洲幼儿园用地划拨的请示》(莒政〔2021〕3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连城县2021年度第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1〕874号)文件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0.3023公顷)划拨给莒溪镇璧洲村民委员会作连城县莒溪镇璧洲幼儿园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用地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用地属划拨性质,不得用于转让、出租、抵押等活动。用地手续由你镇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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