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6100-0200-2025-00060
- 备注/文号:连政综〔2025〕205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0
- 有 效 性:有效
- 内容概述: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城县工业园区
F9-5(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城县工业园区
F9-5(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F9-5(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连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连城县工业园区F9-5(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复的请示》(连工管〔2025〕4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连城县工业园区F9-5(1)地块规划性质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规划指标为:1.1≤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30米,所有新建、扩建的建/构筑物(含施工塔吊、楼顶附属物)高度应满足机场净空要求。
二、其它具体要求参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执行,你委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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