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2月28日印发了《连城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城县招商引资工业生产性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连政规〔2022〕2号),现就有关制定情况作出以下说明: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我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充分吸引更多国内外客商来我县投资兴业,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超越,特制订本办法。
参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异地商会招商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综〔2019〕45号)。
二、制定过程
该文件由连城县投资促进中心牵头起草,县发改局、工信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连城工业园区管委会、朋口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庙前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工贸公司等部门共同参与制定。经县投资促进中心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初审通过后报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该文件先后通过过县政府专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的审议,并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该文件共五条内容,一引进项目;二、奖励对象;三、奖励标准和办法;四、兑现程序;五、其他。含3个附件:1.连城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审定工作小组;2.连城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备案登记表;3连城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