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本通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为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我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二、制定本通告的可行性
根据创城的工作要求,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养犬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养犬管理工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机制。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宣传部、莲峰镇、公安局、农业局卫健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成立养犬管理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确定一名联络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级协调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信息,研究部署工作,建立配合紧密、信息互通、措施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制定本通告征求意见情况
本通告涉及县公安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莲峰镇等部门和街道、社区、物业等相关单位,草案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并采纳反馈意见。
四、制定本通告所引用的有关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5.《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6.《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