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我局现将连城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等2个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予以批前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个自然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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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计单位 |
设计资质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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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连城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 |
福建省唯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甲级 |
A23500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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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洲运输集团连城分公司机动车检测项目 |
龙岩市新罗区龙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乙级 |
A235004748 |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股反馈,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28号,邮编:366200,联系电话:0597-3320383,电子邮箱:lcxgcghg@163.com)。
附件:1.连城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
工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前总平面图
2. 龙洲运输集团连城分公司机动车检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批前总平面图
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