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连城县庙前镇庙前村集体经济服务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公示
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3-28 08:36

  因项目建设用地调整,连城县庙前镇庙前村民委员会申请对连城县庙前镇庙前村集体经济服务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经核查,该项目优化调整后的方案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原地块规划条件要求,我局拟同意连城县庙前镇庙前村集体经济服务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和《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现将连城县庙前镇庙前村集体经济服务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地点:1.项目所在地。2.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3.连城县政府网http://www.fjlylc.gov.cn/)。公示时间:2025年 3月31日至2025年4月9日,公示期十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连城县自然资源局工程规划股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28号,邮编:366200,联系电话:0597-3320383,电子邮箱:lcxgcghg@163.com)。

  附件:连城县庙前镇庙前村集体经济服务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相关资料

  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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