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整改认识。收到县委机动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后,县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2024年9月30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班子成员统一思想,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突出重点、注重统筹,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政治任务。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股,主要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整改措施,切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细化工作分解,落实整改责任。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在认真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逐条逐项进行研究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中共连城县教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机动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机动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具体负责人,逐项逐条推进巡察整改。截至2024年12月26日,县教育局召开局党组会3次、党组(扩大)会7次、教育系统校(园)长和局校干部大会1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局党组会2次、局务会1次,县教育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巡察整改领导协调会3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县教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等方式,全力督促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抓好整改落实。按照“一问题、一整改、一报告、一归档”要求,建立巡察整改台账,梳理归集有关资料,要求每项整改工作完成后,及时将相关佐证材料报局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着力建立务实管用、刚性有力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30项,扎紧制度笼子,坚决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四)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职责。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巫炳林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引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全面、具体掌握巡察整改情况,自觉带头抓好整改,并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通过集体约谈、个别谈话等形式,多次督导、指导整改工作,逐项逐条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深挖根源、直接调度解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吴振彪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头雁效应”示范带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下大力气解决,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系统治理结合起来,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巡察整改工作,建立定期调度、督促检查机制,压实责任,紧盯问题抓整改、抓持续,巩固成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方面
1. 关于“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24年10月至12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例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了7次集中学习,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论述,并将之列入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让全体干部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监管之弦。2024年10月28日,县教育局党组组织学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11月25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并传达连城县校园餐安全工作要求及布置校园餐工作。二是压牢压实党组主体责任。2024年8月28日、10月28日、11月25日,县教育局党组召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题工作推进会(培训会);2024年11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召开食品安全领域“三项行动”集中攻坚暨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改革工作推进会,制定下发《连城县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肉类产品违法犯罪、食品掺杂掺假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结合机动巡察反馈问题完善并持续强化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任务部署。创新监管方式,破解监管难题,2024年11月20日至22日,组织开展县域校园食品安全交叉执法检查,期间发现并查处涉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12起;提升监管成效,结合“随机查餐厅”行动,引入民意调查,2024年11月15日,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你点我查”活动,共发现校园及校园周边餐饮操作不规范问题7处,落实简案快办1起;探索并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现代化监管方式运用,2024年11月15日,印发全市首个《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线上巡查监管工作制度》,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0日,运用视频监控开展不打招呼式线上巡查93家次,发现问题10处,均督促完成整改。县教育局制定下发《落实连城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问题清单的通知》《校园食品安全、营养餐改善计划及膳食经费管理检查要点》,9月以来,县教育局共检查学校食堂56家次,累计发现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09个。
(2)针对“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现阶段各项教育惠民政策。2024年12月10日,在连城校(园)长工作群宣传资助政策,让全县校(园)长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校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了解具体资助政策,熟悉资助工作。2024年秋季开学期间,各营养改善计划校通过各种方式对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相关的政策宣传:在校公示栏张贴资助政策;在食堂餐厅公示栏利用漫画进行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印发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告知书”,告知国家资助政策;通过家长会宣传资助政策,确保资助政策户户明白、人人知晓。二是姑田中学分别在2024年9月、11月的家长会上对内山片学生进行是否有意向到校住宿再次进行摸排,学生及学生家长都表示没有在校住宿的意愿。朋口中小自2022年春季开始便没有寄宿生,变非寄宿制学校,只有寄午生中午在学校食堂就餐。2024年6月和7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指出该校食堂硬件设施较差,必须进行整改。2024年9月,朋口中小对食堂进行装修整改,并于2024年12月9日恢复寄午生就餐。三是将义务教育学校营养餐及膳食经费列入日常内部审计内容。2024年6月至8月,县教育局对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膳食经费进行了专项内部审计,发现存在陪餐费未自理、师生伙食费未及时存入公账等方面问题60个,相关学校已经对发现问题完成整改。今后将常态化开展膳食经费内部审计工作。
(3)针对“专项整治工作有落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校膳食经费日常管理。2024年8月5日,县教育局制定下发《关于印发连城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六查三通报两约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督查约谈等机制。二是定期开展膳食经费内部审计。截至2024年8月28日,县教育局已完成对全县18所学校2022年9月至2024年6月食堂经费内部审计工作,其中16所学校有学生营养餐。审计中发现存在陪餐费未自理、师生伙食费未及时存入公账等方面问题60个,相关学校已经对发现问题完成整改。今后将常态化开展膳食经费内部审计工作。三是着重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提升协同共管合力。2024年11月26日至27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教育局联合开展全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隐患8处,均督促完成整改。2024年12月1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联合下发《连城县学校及校外集中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联合约谈制度》,进一步捋顺完善常态监管举措。同时,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及时梳理汇总检查情况,将突出问题及时反馈移送教育部门。2024年11月25日,针对罗坊中心小学不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等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函的形式抄送县教育局,促进县教育局发挥部门主管作用,督促学校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四是捋顺向纪检相关部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强化发现问题结果运用。2024年11月2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移送学校食品安全有关问题线索5条。完善联合惩戒问题机制中部门信息及时传递及涉校食品安全问题餐饮主体联合约谈问效制度举措。加强“三书一函”在部门信息互通中的运用,为问责惩戒及时提供依据来源。2024年11月2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函的形式向县教育局移送问题信息1条;2024年12月1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制定并与教育部门联合下发《连城县学校及校外集中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联合约谈制度》,明确对食品安全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学校、食堂承包商等主体将在校园目标管理年度考评、学校绩效考核、学校食堂或对校供餐服务竞标等环节、领域予以综合惩戒运用。2024年11月12日,县教育局向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移送《四堡中心小学、罗坊中心小学、北团中学、宣和中学、朋口中学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情况等相关问题线索的函》;2024年12月24日,县教育局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连城县教育局关于移送我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品采购供货商情况的函》。
2. 关于“学校食堂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4)针对“采购验收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采购验收流程。2024年8月5日,县教育局制定下发《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要求各校(园)认真执行,进一步规范采购验收流程。二是拟对全县中小学食堂的食材进行统一采购,目前正在对招标方案进行广泛征求各校的意见建议中。三是规范营养餐菜品采购验收程序。2024年8月24日,北团中学通过公开竞标方式,确定食堂食材由龙岩市××食品有限公司配送;2024年8月27日,四堡中学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农副产品、肉类等由连城县××中心配送;2024年8月29日,文新中学成立膳食委员会、菜品验收食材询价工作小组,负责营养餐菜品采购验收工作;9月开学以来,莒溪中学每天上午9:00由总务主任、政教主任、食堂管理人员、值日行政对食品食材进行验收。
(5)针对“食品贮存管理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散装食品贮存管理。2024年8月6日,重新制定下发《连城县校园食堂食品贮存管理制度》,明确贮存场所设置要求。二是朋口中小对食堂进行装修整改,2024年12月9日,食堂重新对学生开放;2024年8月,新泉中小挡鼠板高度增加至60cm,四堡中学食堂餐具消毒间下水管道连接处已密封、热加工间地沟缝隙已处理,北团中学食堂库房内贮存食品全部贴上标签。三是确保全县学校食堂“三防”措施落实到位。2024年6月28日、11月6日,县教育局相继制定下发《校园食品安全、营养餐改善计划及膳食经费管理检查要点》《连城县教育局关于2024年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挂校领导定期下校开展检查,发现问题上报体卫艺股并督促整改,到目前为止所发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6)针对“食品加工管理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食品加工管理。2024年8月5日,县教育局修订完善《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严格执行留样制度。二是督促相关学校食堂按要求整改。截至2024年8月30日,文亨中小已从明确标识并分隔生熟食品加工区域及工具、加强员工培训规范操作流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完成整改;截至2024年8月28日,连城二中已组织食堂工作人员重新学习《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对每餐的食品留样;2024年8月20日,四堡中学新配带两把锁的留样冰箱;莒溪中学利用暑期时间对食堂食品加工间墙壁进行瓷砖上墙,地面铺设瓷砖。三是投入资金修缮食堂。2024年暑期期间,全县累计投入85万元资金对朋口中学等部分学校食堂重新铺设磁砖、修整地面排水沟、刷墙,更换门窗、排气扇等设施设备。2024年9月2日,制定下发《连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专项督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挂校领导定期下校开展检查,发现问题上报体卫艺股并督促整改,到目前为止所发现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7)针对“食品卫生安全存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学校食堂餐饮用具清洗与消毒。2024年8月5日,县教育局重新修订《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规范学校食堂餐饮用具清洗与消毒。二是严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各校每月10日左右根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月排查表》开展自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杜绝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保障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截至12月,各级各类学校暂未发现售卖存在健康风险的食品。三是2024年9月,塘前学校、曲溪中心小学等食堂餐具存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的15所学校已按要求进行整改;2024年11月,县教育局转发《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各校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复用餐饮具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操作。四是2024年8月26日,连城一中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召开培训会议,强调务必严格食材验收环节,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标准;建立投诉和反馈机制;确保所有食品来源可追溯;加强食品留样制度;公开食堂的食品来源、成分、营养信息和卫生检查结果;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4年8月27日,连城二中对食堂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强调务必规范加工过程及储存分类管理;按规定对每餐的食品做好留样并且做好留样记录;留样冰箱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8)针对“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2024年8月5日,县教育局重新修订《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各校认真自查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杜绝食堂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二是严格落实晨检制度。2024年8月6日,制订完善《连城县教育局关于下发食品安全员守则的通知》,落实每日晨检制度,食品安全员每日对食堂工作人员按要求进行晨检,并做好登记,取得较好效果。截至2024年8月30日,连城三中食堂全体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均已办理健康证,林坊中学食堂全体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晨检制度。
3.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9)针对“全过程监管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问题数据发现、采集及分配处理流程及工作机制。在8月26日初步组建“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端信息处置队伍的基础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9月27日正式完成所有账号视频监控功能的开通,“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端信息处置队伍正式组建并运行,并于11月15日制定下发全市首个《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线上巡查监管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捋顺工作流程,指导规范日常巡查监管运用。二是加大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进行日常监管执法力度。从2024年11月26日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股室季度抽+辖区所每周查”双向结合开展日常线上监督检查,强化平台运用,提升监管执法力度。11月26日至12月20日,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开展线上巡查监管93家次,发现问题10处,均已督促落实整改。三是提升监管水平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在8月26日、9月27日下发“互联网+明厨亮灶”操作步骤、指南等电子版指导材料及信息,并在组织自学、开展指导的基础上,2024年12月24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日常使用中常见的问题,召开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监管端运用操作培训会,着重提高监管执法人员运用平台落实线上巡查监管的能力。四是开展食材验收、学生用餐等重要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工作。截至2024年9月1日,已完成全县71所学校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各校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查看并做好抽查记录。五是督促各校食堂确保明厨亮灶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截至2024年8月30日,全县所有学校食堂均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明厨亮灶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10)针对“执法监督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商贩监管。2024年10月至12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配合城管部门对校园周边流动商贩开展食品安全检查1场次,自行对校园周边流动商贩开展食品安全检查3场次,暂未发现流动商贩食品存在质量问题。二是强化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2024年10月1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监管所加强对辖区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2024年11月20日至22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县级交叉执法检查,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2024年10月8日至12月4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立案查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8件,其中涉学校食品安全案件9件,罚没1.2万元,周边食品安全案件9件。三是督促各校食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制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对校食材供应商全覆盖监督检查及第四轮学校食堂全覆盖监督检查,强化供应商及学校食堂“一品一码”可追溯信息录入的双向比对,督促指导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可追溯、进货查验等制度。2024年9月27日至12月20日,共发现并立案查处学校食堂未按规定录入“一品一码”行为8起,进货查验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不准确行为1起。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力度。2024年9月27日至12月20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屡次检查发现同类问题的6家学校食堂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在责令改正基础上各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将问题较严重的学校情况抄送县教育部门,并向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移交上述相关问题线索。针对执法监督力度不大等问题,2024年7月9日、1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分别对姑田市场监管所干部罗某某、新泉市场监管所干部黄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11)针对“推动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健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清单台账。从2024年8月起实行动态管理,结合日常巡查监管,实时更新问题清单台账,针对问题逐一督促学校落实整改。2024年8月至12月,摸排并建档造册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数192个,问题学校整改闭环率已达100%。二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常规日常监督检查基础上新增第四轮学校食堂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将对校食堂食品安全纳入县级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范畴,着重提升监管覆盖面及问题发现率。2024年9月27日至12月20日,共发现并立案查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相关案件9起。加大执法惩治力度,9月27日至12月20日,对屡次检查发现同类问题的6家学校食堂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在责令改正基础上各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将问题较严重的学校情况抄送县教育局,并于11月29日向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移交上述相关问题线索。三是捋顺与纪检相关部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强化发现问题结果运用。2024年11月29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移送学校食品安全有关问题线索5条;完善联合惩戒问题机制中部门信息及时传递及涉校食品安全问题餐饮主体联合约谈问效制度举措;加强“三书一函”在部门信息互通中的运用,为问责惩戒及时提供依据来源;11月25日,以函的形式向县教育局移送问题信息1条;12月10日,牵头制定并与教育部门联合下发《连城县学校及校外集中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联合约谈制度》,明确对食品安全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学校、食堂承包商等主体将在校园目标管理年度考评、学校绩效考核、学校食堂或对校供餐服务竞标等环节、领域予以综合惩戒运用。
4. 关于“学校食堂财务监管不严”的问题
(12)针对“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2024年8月10日,县教育局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分管以及财务人员进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管理专题培训,财务人员专门就食堂经费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做专题培训,切实增强了学校领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提高相关人员膳食经费管理水平。二是出台膳食经费管理制度。2024年7月5日,县教育局制定下发《连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的通知》,规范学生伙食费代收办法、教师陪餐,要求自营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财务活动应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分账核算。三是将学生伙食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规范管理。2024年9月以来,全县中小学自营食堂和委托管理食堂均将伙食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四是追缴教师陪餐费。考虑到陪餐费由学校自有资金支付的历史原因,根据2024年6月“全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提出的“规范今后”的整改要求,仅要求2024年以来的陪餐费由陪餐人自理。全县已补缴未自理的陪餐费47329.19元,由陪餐教师个人缴入学校账户,其中连南中学、林坊中学补缴教师陪餐费4492元(其余教师陪餐费10388元是2024年以前产生的,不作追缴)。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针对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并结合其他问题,2024年9月13日,县教育局党组给予文新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吴雪源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11月28日,县监察委给予北团中学副校长陈永洲政务警告处分;2024年12月6日,县纪委监委给予罗坊中心小学总务主任林隆耀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2024年12月6日,县教育局党组给予罗坊中心小学校长李二明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11月29日,县教育局党组对宣和中学总务主任傅某某等6人予以批评教育,对连南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邱某某等6人予以责令作出检查。
(13)针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财政补助资金管理。2024年12月4日,朋口中学将食堂工作人员补助资金6.72万元作账务处理,并将6.72万元退回县教育局统筹安排。二是规范食堂工作人员补助资金管理。2024年12月4日,朋口中学将结余食堂工作人员补助资金3.4万元退回县教育局统筹安排;2024年12月9日,连城三中将结余食堂工作人员补助资金11.36万元退回县教育局统筹安排。三是加强制度建设。2024年7月5日,制定下发《连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膳食经费管理的通知》;9月3日,制定下发《连城县教育局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食堂工作人员人数核定及经费补助的通知》,规范食堂工作人员经费使用。
(14)针对“学生结余伙食费清退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学生伙食代办费管理。2024年8月10日、11月29日,县教育局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分管以及财务人员进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及膳食经费管理专题培训,县教育局财务专门就食堂经费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做了专题培训,提高与会人员财经法规的认识,规范今后伙食代办费等的合理使用。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针对学生结余伙食费清退不及时问题,2024年7月29日,由县教育局党组对连城二中校长杨某某、副校长傅某、总务主任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由县教育局党组对连城三中党支部书记、校长张某某,副校长江某某、总务主任冯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二)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方面
1. 关于“向家长分派与教育教学无关任务仍然存在”的问题
(15)针对“向家长分派与教育教学无关任务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发生。2024年8月30日,在全县校(园)长会上通报了县实验小学(西城校区)向家长分派与教育教学无关任务的问题。要求各校通过教工例会、家长会等方式继续深入学习《连城县教育减负十条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二是严格落实制度。2024年4月以来,在全县校(园)长会上、连城校(园)长工作群中,多次强调要严格落实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2024年10月到12月,仅审批通过4项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三是2024年5月9日,实验小学西城校区原教师傅某某(2024年9月调往新泉中心小学)私自通过班级交流群向学生家长布置扫码参与医院患者满意度评价,并要求截屏反馈。2024年11月12日,由县教育局党组对实验小学西城校区原教师傅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2. 关于“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执行不彻底”的问题
(16)针对“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执行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8日,在全县校(园)长会上通报了罗坊乡、赖源乡等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均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的问题,并再次强调要严格落实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2024年10月到12月,仅审批通过4项社会事务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二是加强监管。2024年8月,调整完善局领导分片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局领导定期或不定期下校检查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是否履行了审批报备程序、是否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问题,2024年9月到12月,局领导下校检查40余次,均未发现上述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2024年5月31日,罗坊中心小学德育室主任许某某擅自接纳罗坊乡政府人员到校开展“禁毒反诈进校园 守护童心助成长”活动,2024年11月12日,由县教育局党组对罗坊中心小学德育室主任许某某进行提醒谈话。2024年6月5日,赖源中心小学当天值日行政江某某擅自接纳赖源乡政府人员到校开展“移风易俗进校园”活动,2024年11月12日,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对赖源中心小学教师江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6日,对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信访件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已对2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涉及股级干部13人,一般干部14人,其中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其他处理23人。
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1. 因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未将食堂餐费收入存入学校账户,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对文新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吴雪源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2. 因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未将学生支付给食堂的餐费及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代办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单独或分账核算,对北团中学副校长陈永洲予以政务警告处分。
3. 因利用职务便利将收取并保管的学生校服费、学生教辅材料费、学生课后服务费及学生伙食代办费用于炒股,对罗坊中心小学总务主任林隆耀予以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4. 因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认真落实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对学校代收的学生校服费、伙食费等资金被挪用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罗坊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李二明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针对“采购验收不规范。定点采购执行不严,验收流于形式。如,北团中学未严格落实定点采购规定,存在在非定点供货商采购的问题;四堡中学和文新中学定点采购未经会议集体研究。又如,2022年9月以来,莒溪中学学生营养餐菜品采购验收单无质量验收记录”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全县中小学涉及营养餐及非营养餐食堂的学校有24所,点多面广,学校要求不一样,目前还在对招标方案进行广泛征求各校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整改措施:由于2024年未完成的采购项目在下一年度仍需继续采购的,视同下一年度项目,需要在政府采购系统中重新立项和公示意向公开。下一步将重新制定预算指标和意向公开,并对招标方案再次讨论细化。
整改时限:2025年7月底前。
五、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抓好后续工作,确保件件落实。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制定有效举措,重点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突出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方面、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等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发展思路,优化发展举措,更加注重内涵建设、更加注重科学发展、更加注重民生改善,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连城教育更快更好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断提升连城教育质量,回应连城百姓对连城教育优质发展的热切期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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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城县教育局党组
2025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