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城县国资委中介机构选择管理办法(试行)》(连国资委﹝202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项目第三方中介机构的选择和管理,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公司《建设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备案库》的使用,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福建连城豸龙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