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连城县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二十一条措施》等文件精神,督促乡镇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1月20日至21日,连城县食安办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为期两天的食品安全考核工作。
此次考核严格按照《连城县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细则》进行,考核组对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监管能力建设情况、经费保障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和方向。
下一步连城县食安办将以此次考核为契机,及时推广各乡镇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新举措和亮点,认真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切实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