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5年11月我局接受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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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城县莲峰镇栗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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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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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连城县雪茄烟叶智能晾制设施单元和附属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
连城县姑田镇中堡村民委员会 |
连城县姑田镇 |
上杭县金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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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连城秀峰机制砂有限公司年产机制砂50万m³生产线项目 |
连城秀峰机制砂有限公司 |
连城县文亨镇 |
日月晖(福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25年11月18日 |
连城县水利局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