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4-15 11:4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姓名 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备注
1 项*武
项*椿
朋口镇鹏鑫花园11幢138号 连国用(2014)第0640号  
         

  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