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沈水兰
编号:202504007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3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连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597-332885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
用途 |
备注 |
1 |
沈水兰 |
宅基地使用权 |
莲峰镇西环中路158号 西城小区A9幢3号 |
350825001010JC 01183W00000000 |
62.75㎡ |
农村宅基地 |
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