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来源:连城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5-03-11 10:4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及依据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2024)闽0825执恢30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刘农立(身份证:352627********381X)名下位于连城县朋口镇朋东村土矿路35号锦绣花园1幢Z01、Z02、Z03、Z04、Z05、Z06、Z07、CK08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闽(2020)连城县不动产权第0005322号依法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3月11日